女婿对岳爸爸妈妈没赡养义务。由于女婿只有帮助老婆赡养老人的义务,并没独立赡养老人的义务。成年子女对于爸爸妈妈有赡养义务,其中包含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等。
1、女婿对岳爸爸妈妈是不是有赡养义务
依据《民法典》第26条和第1067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爸爸妈妈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赡养爸爸妈妈是成年子女的法概念务,当爸爸妈妈无力生活时,需要子女去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提供经济上的帮忙、生活上的照料与精神上的慰藉。
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的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与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帮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这样来看,女婿对岳父岳母不具备法定的赡养义务,仅对老婆赡养爸爸妈妈时有一个帮助义务,如提供必要的帮忙等。
2、女婿有权继承岳爸爸妈妈的财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爸爸妈妈之间没血缘关系,二者是姻亲关系。
上文大家提到,女婿对岳爸爸妈妈不具备赡养义务,反过来在通常情况下,女婿也无权继承岳爸爸妈妈的财产。
但有一点例外,依据《民法典》第1129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爸爸妈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爸爸妈妈的财产。
法条之所以如此规定,是由于在现实日常,儿媳或女婿与配偶一同赡养公婆或岳爸爸妈妈的状况非常容易见到,而且在丧偶甚至再婚将来仍继续赡养公婆或岳爸爸妈妈。
《民法典》赋予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以法定继承人的地位,不只维护了老人的利益,也使得丧偶儿媳或女婿得到一份遗产,而且即使改嫁或另娶,也不影响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既顺乎人情又符合法理。
当然,依据法律规定,丧偶女婿想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爸爸妈妈的财产,需要证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包含三点:第一,为老人提供主要的经济生活来源;第二,为老人平时生活提供帮助;第三,对老人的帮忙具备长期性、稳定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爸爸妈妈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爸爸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兄、姐;
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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