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辞退职员的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辞退职员有几种方法?
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公告职工或支付代替公告金的方法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的。
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状况下,无须提前30天公告,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国内《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紧急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规范的;
3、紧急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辞退职员可以分为三种状况:
1、双方协商一致,单位辞退职员。
2、用人单位违法辞退职员。
3、单位合法辞退职员。
在不一样的状况下,对被辞退职员做出的补偿是不同的。特别是在违法辞退的时候,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