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没盖章能生效吗
合同效力的决定原因并不只限于是不是盖公章这一环节。若合同各方已经自主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且为相对人所认同接纳,此时即使尚未加盖公章,亦可视为该合同已拥有法律效力。除此之外,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生效条件,比如以签字作为生效要件,那样在满足此项条件后,即便未加盖公章,该合同亦大概被认定为具备法律效应当事人在商业交往过程中的行动一般使用加盖公章的方法来表达更为明确、明确的合作意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他们同意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使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使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他们同意时,该合同成立。
2、合同期不满离职会如何
针对在所签订的合约期限内自动辞职确切是不是可行取决于实质状况的考量。从常见原则来看,若能依法合规地进行申请并遵循相应的程序与规定,那样自动辞职的行为一般将获得许可赞同。
然而,假如未能根据既定的准则行事,那样当事人大概需要预先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如若在双方签立的雇佣合同中已经预先确定了某项社会服务期的期限,并且用人单位也为此投入了专项培训本钱,那样在此种状况下,若职员选择提前终止雇佣关系,则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反过来讲,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本身存在着过错,比如未能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发放薪酬、未能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手段等等,那样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这份雇佣合同,而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合同期不满离职需要补偿吗
在正常状况下,当职员于服务期尚未满时选择自动辞职,若双方并未签订有特设条约或存在法定情形,那样一般而言并无需向雇主出货任何形式的赔偿。
然而,假如雇主未能遵守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如未能按约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手段或工作环境、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职员薪酬、亦或是未依规为职员缴纳社会保险成本等等,那样在此种状况下,职员选择辞职便有权需要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合同是不是生效不可以仅仅取决于是不是盖章。假如合同当事人已经实质履行了主要义务,他们也同意了,那样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另外,假如合同约定了生效条件,譬如签字生效,那样签字了即使没盖章也会生效。但通常来讲,在商业活动中,盖章能更明确地表示合同双方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