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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梳理:著作权法作品的范围

www.fuadsafi.com 2024-11-26 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内具备独创性并能以肯定形式表现的智商成就,包含:

(一)文字作品;

(二)讲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商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点的其他智商成就。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备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Tags: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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