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婚姻中,无过错方可就特定情形向过错方索赔,包含重婚、不正当同居、家暴、虐待丢弃及紧急过错如赌博、吸毒成瘾等。此举旨在保障无过错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权需要相应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离婚无过错方赔偿标准有异议如何解决
若对离婚案中无过错方赔偿度有疑,建议依法寻求解决。首试友好协商调整赔偿协议,不成则向法院起诉,请求重审金。法院将综合考虑过错程度、实质损害及双方经济情况,确保裁决公正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离婚无过错方能否不离婚
若在婚姻关系中出现单方面需要解除婚约的状况,而他们不赞成此举,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时将针对很多原因进行全方位评估后,再决定是不是批准离婚请求。在此过程中,假如没过错行为的一方坚决不愿赞同结束这段婚姻,并且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然存在着挽回的可能性,那样法院一般会慎重考虑,不会随便做出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譬如一方长期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